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附件之二《行程表》中备注执行
。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实际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实际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因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见报名表)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广东省旅游局编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实施
出境旅游参团须知 合同附件之一
一、交通
1、报名时请携带含有效签注的港澳通行证或有效签证的护照前来参团报名,出团时请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含港澳同胞有签证证件)、小童户口薄原件、外籍人士携带本人护照、台胞证等有效证件(若因证件问题不能进出口岸者,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已出的团体机(船)票或包机(船)票不可签转及退票,已落实的邮轮房和港澳订房不可改期或退换,如旅游者要求退团,需承但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机(船)票损失、酒店和交通的定金及违约金;如包团还必须承担由于人数减少而涉及的人均摊分成本上涨的费用(具体详情请阅读旅游行程表中的“注意事项”)。
3、敬请团友准时集中,过时不候,因不准时导致不能出团的按旅游者退团标准处理。团友保证报名时所留的出团联络电话真实无误并可随时联络到本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旅游者自理。
4、旅行社根据参团最终实际人数安排旅游车型,但保证每人一正座。
5、旅行社会根据营业部收客情况,在团队出发及回团当天途经各市及镇区上(落)旅游者,届时行车时间和距离将略为延长。
二、住宿
1、由于境外各国住宿酒店评定星级制度不一,不能按我国国家规定的标准评定,故旅行社将以[当地三星标准]、[当地四星标准]、[当地五星标准]、[国际四/五星标准]或[中档酒店]、[高级酒店]、[豪华酒店]、[超豪华酒店]标示 酒店级别,以便旅游者参考。
2、住宿酒店一般为每人一床位(大床房以两床位计算)、若团友报名时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旅游者需补单房差,否则旅行社将按名单表上报名的先后次序安排同性客人入住三人房或加床(钢丝床或帆布床),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所有房型安排均以入住当天酒店安排为准)。
3、如在日本或韩国安排和式房间,则安排四人一室,睡“榻榻米”。
三、用餐
1、旅游目的地的餐饮味道及烹饪水准与江门地区有差异,请旅游者理解。
2、当地旅行社在行程当中会推荐当地特色餐饮供旅游者自费选择,但均为自愿性质。
四、游览
1、如遇不可搞力因素(如罢工、战争、骚乱、洪水、地震、塌方、塞车、恶劣天气,航班延误、重大礼宾活动等)造成行车时间不准、游览时间缩短、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等,不视为旅行社违约,但可退回未游览的景区门票费用(按实际结算),但若因此而产生额外费用(如交通、食宿、导游服务费用等),由旅游者全额承担,但旅行社应该尽力提供协助,减少旅游者的损失。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
3、在行程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机票预定费用及已产生的业务费用可以扣除)。
4、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不可擅自离团,否则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交通等)作自动放弃处理,旅行社将不退任何费用。
5、旅游者游览过程中,原则上不可离团活动,如因特殊原因须离团活动的,必须经得组团社同意,并签上同意书确认后,方可离团(同时当地接待旅行社会收取一定离团费用,按天数计算具体费用,详情请阅旅游行程表中的“注意事项”),在离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以及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在不影响原定标准和游览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有权根据航空公司最后确认的航班对旅游行程表所列的进出口港口、食宿和游玩景区的先后顺序,作出合理的调整。
7、在游览过程中,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旅游者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五、购物
???旅游行程中会按排当地特色购物店让旅游者自愿选购,每个购物店停留时间约45~90分钟,请团友务必鉴别商品质量及问清价格后再自愿购买,购买时请向商店索要收据以保障您的权益。
六、导游
1、如无特别约定,旅游团队一般含全陪及地陪服务,旅途中建议各位旅游者掌握全陪及地陪的电话,以便有急事随时致电导游联系。
2、旅游途中请紧跟旅行团,如无导游宣布,无勿自由活动。??
3、在出团过程中旅游者护照、机票必须由组团社所派全陪保管。
七、娱乐
1、如无特别说明及安排,晚上均为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导游司机均无陪同义务(国外司机有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以保证行车安全)。
2、为丰富团队文化娱乐活动,地接社会适当推荐当地特色的表演节目,但均为自愿参与性质。
八、保险及安全
1、本公司已购全额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险金额最高人民币32万元/人,建议客人自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及交通(含航空、车、船)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为3岁~75岁),具体详情请咨询前台工作人员。
2、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3、凡年龄超过75岁以上长者,或身体的健康状况有特殊者,报名时请提供直系家属担保书(担保书范本请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及提供医生健康证明,原则上以上旅游者至少由一名60岁以下及身体健康的家属陪同前往,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受理报名或终止安排出团,因报名参团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在旅途中,请注意避免购买路边小摊挡出售的食物,以确保饮食卫生。
5、民地旅游容易引起水土不服,请团友自务常用药物,以备旅途不时之需。
6、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7、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有价证券、现金和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由于以下情形而造成旅游者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行社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
(2)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
(3)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
(4)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
九、小童的界定及收费
小童是指出团当天满2周岁至12岁以下人仕(港澳团队指3岁~11岁),则按小童价收费,小童价格住宿不占床,但占途中交通座位(包括飞机、车、船等)。
十、签证及担保金
1、签证时,如遇领事馆拒签,本公司将收取拒签费用,包括已产生的签证费用、业务费用、机票费用、地接费用等,具体详情请阅旅游行程表中的“注意事项”。
2、如遇拒签或领事馆原因造成出签延误,所产生的费用与旅行社无关。
3、若旅游者资料已送往领事馆办理签证,旅游者提出终止签证,需扣除全额手续费及已产生的签证费用,业务费用,机票费用、地接费用等,具体详情请阅旅游行程表中的“注意事项”。
4、旅游者提供资料签证时必须保证所填写及提供的内容、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拒签而产生的费用,包括:签证费用、业务费用、机票费用、地接费用等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具体详情请阅读旅游行程表中的“注意事项”。
5、如同行旅游者中有任何一人被领事馆拒签,但是同行人中其他成功申领到签证的旅游者要求退团,则按照旅游行程表中的规定办理退团手续。
6、签证时旅行社会视乎旅游者的具体资料收取担保金或提供书面担保,如需交纳担保金的则需于出团前3天交纳到旅行社,若旅游者拒付担保金或提供担保书的,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者出团资格,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凡已交纳担保金到旅行社的旅游者,可于回团后准备齐有关担保金核销资料(具体详情请咨询前台工作人员)交回旅游行社核销,旅行社将从收齐所有核销资料起的七个工作天内退回旅游者已交纳的担保金。
8、所有参加出境游团队的旅游者必须跟团队进出口岸,如旅游者自行单独办理进出境手续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领馆有权要求旅游者出团前到领馆面见签证、打指模或回国后面见销签,客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由此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凡年龄超过75岁的长者,领事馆有权要求其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由此产生交通费用、体检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1、旅游者前来报名交纳定金后,请于交纳定金后3天内交齐团费余额、护照、签证资料等至旅行社,以确保团队操作顺利。逾期不交者将被取消留位,视为游客退团,按《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广东省出境游组团合同及大方旅游出境游合同》处理。
2、世界各国都有严格的产权保护条例,发现非正版产品,按规定可处予比较高的罚款,故请仔细检查您的行李、衣物上是否有某种国际知名品牌的标志(如耐克、啊迪达斯、梦特娇等),如果有,请一定确认是否为正版货品,否则由此造成罚款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旅行社在义务协助客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行政费等等,由旅游者承担。
4、在旅游诉讼中,由于旅游者过度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由旅游者个人承担。
5、未详列的事项,请旅游者参考[大方旅游出境游组团合同]和[广东省出境游组团合同],以作为客人与本社间的说明与补充。
十二、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1、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2、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行社对旅游者出行前退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江门市大方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游客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 合同附件三
非常感谢阁下对江门市大方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信任,选择参加我社组织的旅游团,为了使阁下能有一个愉快的旅程,现将旅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选择旅游项目:如年事已高、体力欠佳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自身疾病的游客,不适宜选择攀爬时间较长、过于刺激或海拔较高的旅游项目,也不宜长时间浸泡温泉。
二、关于听从指引:游客在旅途过程中应接受导游(领队)的统一按排和指引,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三、关于离团外出:一般情况下,游客应随团游览,如需要离团或晚上外出自由活动的,应事先知会导游(领队),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游客应尽量避免晚上单独外出,更不要涉足色情场所。
四、关于守时:在旅途中,游客应有集体观念,严守时间。
五、关于乘坐交通工具:游客在乘坐各种交通工具的过程中,应遵守有关规定,并注意自我保护,防止由于飞机、汽车或汽艇等交通工具在行进过程中出现颠簸而受伤。
六、关于出入境:游客应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听从导游(领队)指引,避免使用不当语言或发生不当行为引致不能顺利出入境。
七、关于证件:游客应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及旅游证件等,避免因遗失证件而不能顺利出入境的情况出现。
八、关于财物保管:游客在旅途过程中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入住酒店后应将贵重物品委托酒店总台或放置保险箱保管。
九、关于身体不适:在旅途过程中应注意保重身体,根据自己身体情况选择旅游项目,避免出现病况(如不慎出现此情况,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理)。如果客人之前有过敏病史或特别的身体情况,需在报名时与业务员明确并在合同上注明。
十、关于饮食: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要注意饮食均衡,避免暴饮暴食或食物过敏出现不适等情况出现。如游客外出用餐,应注意饮食卫生,如因自己外出用餐不慎染病,责任自负。
十一、海边(海岛)线路安全注意事项:
1、一般情况下,旅行社在行程中不会安排游客游泳或水上活动等项目。没有特别标注在团费中包含的项目,如水上摩托艇、滑水、水上降落伞等水上活动,均属客人自主项目,所以客人在决定参加之前;应了解清楚所参加项目的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游客参加水上活动时应照顾好所带儿童,不要让他们独自活动;晚上严禁到海边游泳,因光线黑暗容易造成意外发生。
十二、登山线路安全注意事项:游客在进行登山活动时,应当了解该景区内的道路指示牌,并在景区范围内活动,避免掉队或擅自脱离主队。在登山过程中,严格遵守“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的原则,在行进过程中留意道路情况及安全防护栏的范围。
十三、滑雪线路注意事项:
1、在滑雪的线路安排上,一般团费只包含滑雪场的入场费,客人租用滑雪用具的费用是自理的,故其滑雪活动属自愿选择的行为,游客在自愿选择了滑雪活动后,应充分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滑雪场要求的内容正确使用滑雪器具和防护设备。
2、在滑雪前,应向专业的滑雪教练请教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初学者应在坡度较平缓的地方练习,并在滑雪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
十四、参加机动游线注意事项:
1、在玩机动游戏前,应了解其操作及阅读注意事项,按照景区工作人员的指示游览。要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切勿盲目追求刺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游玩项目。
2、参加机动游戏类项目前,请务必听从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以及待景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才进行。如在项目进行前出现任何身体不适或出现安全隐患(如安全带出现松动,随身物品没有放置指定位置等),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穿合适的衣服,避免穿着有连身帽子、悬垂装饰的衣服及露趾鞋,避免因为被机器夹到而受伤。颈部饰品也要在玩之前除下来,长头发游客头发要束好。
4、酒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颈部以及身体不适的游客(建议五十岁以上的老人以及1.2米以下小童不要玩此类项目)
5、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提包、照相机、眼镜、手机等不能带上游乐机器,以免飞落伤人。
十五、参加漂流注意事项:
1、漂流前,应阅读景区游玩注意事项,按照景区工作人员的指示游玩。要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
2、在漂流前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若遇翻船,请不要慌张,要沉着,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3、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护漂员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双手紧抓安全绳,维持身体平衡,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4、不要下船游泳,如意外落水应该按照护漂员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在漂流的过程中清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语,它可以帮助你提早警觉前方水面落差。
十六、参加高原旅游注意事项:
1、应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前往高原地区旅游。12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和较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精神疾病患者以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2、刚到高原时,应避免剧烈活动和情绪兴奋,避免洗过烫的热水澡,以免加快身体新陈代谢而加剧缺氧,导至出行不适。
3、由于高原空气湿度低,人体容易脱水,加上血红蛋白增高,导致血液粘稠度增加,极易形成血栓,引发心脑血管意外。因此,要不断少量喝水。
4、在高原地区旅游,应尽量戒烟或少抽烟,香烟产生的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是氧气的250倍至300倍,大量抽烟会明显加重高原反应。
5、学会正确的呼吸方法:运动试验证明,腹式呼吸比胸式呼吸更有规律和节奏,游客在行走或攀登时,可将双生置于臀部,使手臂、锁骨、肩胛骨及腰部以上向躯干的肌肉作辅助呼吸,以增加呼吸系统的活动能力。
温馨提示:建议阁下为出游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保障您的权益!感谢阁下认真阅读以上注意事项并请遵守以上要求,做好个人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为自己的安全承担责任。 |